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

人气指数:77 页面更新时间:2016-07-18 14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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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官网提供阿联酋出入境要求、旅游介绍、使馆信息、领事业务、教育留学等内容,是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。

  阿联酋出入境指南:

  1、签证、入境与海关

  签证:阿联酋普通签证共4种,分别是访问签证、旅游签证、工作签证和过境签证。访问签证分为1个月签证和3个月签证两种,可分别办延长手续,延长期分别为30天和90天。旅游签证为1个月,不得延期,到期必须离境,否则处以罚款。工作签证为3年,但必须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办理。凡在阿联酋作短暂停留去第三国的旅客,可申请当地96小时的过境签证(须有去第三国的机票、签证及有效证件,入住航空公司指定的饭店,签证费用在30美元左右)

  出入境须知:持证人入境时必须接受入境虹膜检测(IRIS SCANNING俗称照眼睛),检测合格后将获得入境许可。在核对护照和入境签证无误后,入境检查处在其护照上加盖入境章,然后放行入境。出境前:必须在其签证规定在阿联酋停留的天数内出境,如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天数,超过1天罚款28美元;出境时,须填写出境卡,与护照一并交给出境处,经核查无误后,在护照上加盖出境章,放行出境。

  旅客入境时严禁私自携带、武器、色情书刊、VCD光盘、录像带、去痛片等违禁品或需特批的物品。

  海关规定:根据海关规定,入境旅客每人可免税携带2瓶白酒或两箱啤酒,400只香烟,50只雪茄,1斤烟草。来自霍乱和污染疫区的旅客,禁止携带蔬菜、水果及养殖的珍珠。旅客出入境携带大额现金(超过10000美元或40000迪拉姆等同额度)需申报。

  办理海关进出口手续时须提供所需文件:提货单、装箱单、商业发票、进出口许可证、原产地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委托信函、纳税收据或免税证明。

  2、安全形势与治安状况

  自1971年建国以来,阿联酋政局稳定,迄今未发生过恐怖袭击或事件,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小。阿社会治安良好,刑事暴力类案件较少,但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口增多,流动性大,偷盗和抢劫案件也偶有发生。因此,外出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单身女性深夜外出须注意个人安全。一旦被盗或被抢应及时报案(报警电话:999)。

  3、常见疾病与医疗状况

  阿联酋医疗卫生条件较好,医疗水平也较高,没有什么特定的流行病和传染病。阿联酋天气炎热,长时间生活在空调房间中,需注意预防“空调病”或感冒。免费急诊,若看病须办理医疗卡方可上医院看病。

  4、当地风俗和法规

  阿联酋是伊斯兰国家,禁止穆斯林吃猪肉和饮酒,外国人可在指定的宾馆、商店购酒自饮。每个穆斯林每天须做5次礼拜,无论是在办公室、家中还是在飞机上。穆斯林做礼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旁人不得与其谈话,更不得开玩笑。斋月期间,在日出后到日落前,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大街上喝水、吸烟和吃东西。

  5、物价与供应

  阿联酋生活方便,日常用品丰富,多为进口,蔬菜水果较国内稍贵,总体物价约为国内的1.5倍左右。(大米每公斤约3美元、鸡蛋5美元约30个、牛羊肉每公斤约10美元、苹果每公斤约2美元等)。常用物品均可在超市买到,购物可选择阿布扎比合作社连锁超市,家乐福超市、LULU超市、海港、市内鱼市和菜市批发市场等,物价较实惠。阿布扎比有中国商品小商店,中国调味品、食品等购买方便。当地货币迪拉姆与人民币比价:1迪拉姆=1.85人民币。建议携带清单:不必携带冬季衣物(大衣、防寒服等)、常备常用消炎、感冒药(阿药品零售价格较昂贵)。

  6、工作与学习

  在阿联酋的华侨华人约有20万,按主要从事的工作分四大类:

  1、在阿注册的中资公司、中资机构人员:如中石油、华为、中兴、中土、中建、中远、中石化等公司,主要开展建筑工程、石油管道、石化、通讯等领域工作;

  2、民营企业家、经商人员,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、餐饮业、旅游业、医疗服务、教育培训等;

  3、通过国内中介来阿劳务人员,在阿从事建筑施工、机场售货员、酒店服务员、超市收银员等工作;

  4、部分华侨华人进入阿政府部门及高等院校工作。

  目前,在阿大学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人数较少,主要是自费来阿留学。

  7、移民及国籍政策

  阿联酋没有移民政策,外国人很难入阿国籍。阿国籍法主要规定如下:

  ·外国女性与阿联酋公民结婚,自愿取得阿联酋国籍并告内政部长,在此后的三年期间保持婚姻关系,放弃原国籍,丈夫不随其妻子的国籍。已取得国籍的妻子,在丈夫死亡后,可以保留国籍,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:妻子又与外籍人士结婚;恢复其原国籍或取得别国国籍。

  ·在阿联酋连续、合法居住不少于三十年,或在国籍法(1972年)生效之后不少于二十年,且本人在阿联酋合法谋生,操行良好,无犯罪记录,阿拉伯语熟练,准许取得国籍。

  ·对于任何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者,不受上述条款的居住期限制,准许取得国籍。

  ·有关国籍事宜的要求均提交内政部长,内政部长委托由他决定成立的咨询委员会予以研究,该委员会由各酋长国的德高望重的当地公民组成。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提交内政部长。

  ·内政部长提出并征得阿联酋内阁同意后可授予国籍。

  联系方法:

  中国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地址:阿布扎比西22区26号

  信箱:P.O. BOX 2741, ABU DHABI, UAE

  电话:+971-2-4434276

  传真:+971-2-4436835, 4435440

  电子信箱:chinaemb_ae@mfa.gov.cn

  对外办公时间:周日—周四 上午9:00—下午13:00

  节假日:周五、周六

  当地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,如按国内节假日休息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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